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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我省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近几年,我省技术工人,尤其是高级技术工人和技师等高级技能人才的培训工作受地区、教学资源、师资等因素的影响,培训的规模受到很大制约,培训数量和层次与社会要求严重失衡。为了改变我省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滞后的状况,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探索新的工作途径,整合教育资源,扩大高级技能人才培训的规模,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关于“大力加强技术工人尤其是高级技术工人和技师的培训”的精神,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和建设装备制造业基地培养高级技能人才,特对加强我省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和完善我省高级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加快高级技能人才培训步伐 目前,全省184所技工学校中,仅有高级技工学校9所。2002年全省高级技工学校和普通技工学校招收高级工班学生仅1500人,与我省高级技术人才培养目标相差甚远。为了扭转我省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工作落后的局面,推进我省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已经启动了全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暨机电类技工培训项目,为了加快工作进度,拓展新领域,必须在全省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在全省全面实施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工程。 实施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必须建立相应的高级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提升技工学校的办学层次,发展国家和省级重点技工学校,增加高级技工学校数量。今后,优秀的高级技工学校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加挂技师学院牌子。过去已加挂技术学院牌子的高级技工学校也可申请更名为技师学院。为进一步提高技工学校办学水平,省厅将继续着力开展省重点技工学校评估工作,建设一批我省培养高级技术工人的骨干学校。 二、规范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保证培训质量是我省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重要保证,技师学院(技术学院)应大力开展技师、高级工培训,高级技工学校应加大高级工培训规模,国家、省级重点技工学校在开展初、中级技工培训的同时,也应积极申办高级工培训班。普通技工学校开办高级技工班,应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培训工种,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开办,同时,须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报省技工培训教学研究室备案。 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技术学院)招收高级工、技师学员,应在招生结束后,将学生名单报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注册,学生毕业后,按注册名单,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毕业证书验印。 三、搞好高级技能人才培训的教学改革,拓宽培训领域 为促进社会各类人员学习职业技能,适应社会需求,对部分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二产专业的高级技能人才培训试行新的培训模式:培训形式,可以实行全日制和在职业余时间培训等不同形式;培训对象,可以是在职人员,也可以是不同层次的学生、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培训时间,根据对象的技能、学历水平,可以是短期班,也可以是长期班。技工学校或其他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取得毕业证和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参加同一专业的技工学校高级工班学习,专业工种在省规定之内的,学制可以1年。毕业后,发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鉴定合格,同时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师学院(技术学院)开设技师班,招收高级技校(技校高级班)毕业、并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或招收其他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学制可定为1—2年。学员学习结束,成绩合格,发技师学院(技术学院)毕业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后,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完善高级技能人才培训的实训设施,创办名牌工种专业和名牌学校 高级技能人才培训的技能实习和训练设施,是教学质量的基础和保证。特别是二产类的高级技能人才培训的生产实习教学,要求实训设施性能先进,能适应企业技术进步的需要;设施性能完好,能保证正常的实训教学;实训工位合理,能保证人机的合理配置。目前我省二产类的高级技工学校,培养技师和高级技术工人的实训设施,按培训要求都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每个承担技师或高级工培训任务的技工学校都要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能力,确定一两个或若干个培训技师或高级工的工种专业,集中财力和物力,用一两年的时间,按较高标准完善相关的实训设施,创办本校的名牌工种专业,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 省将组织技师学院(技术学院)教学联合体,构建培养技师的全省性教学合作平台,优势互补,交流信息,逐步实现教学设施和教师的有偿共享,增强全省技师学院(技术学院)的系统优势和综合实力。要选择若干个有条件的职业技术强校为核心,在自愿的基础上,组建紧密型或非紧密型的技校集团。充分发挥核心校实习设施和培训能力的潜力,弥补集团成员培训条件不足的弱点,发挥强校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扩大我省高级技能人才培训的覆盖面,创办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名牌学校。 五、加强高级技能人才培训的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突出职业技能特色 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尤其是技师培训,现行的配套教材比较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培训工作的开展。目前有关方面还没有编写技师学院(技术学院)技师培训的配套教材,各技师学院(技术学院)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国家职业标准》,以职业技能培训为核心,以市场需要为目标、以质量为根本,按照省统一审订的教学计划和大纲,在相同工种专业高级工培训教材的基础上,选择和自编临时性教材。已开展技师培训的学校在总结培训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各培训环节,评价自编自选教材的使用情况,省将评定出优秀教材作为其它学校的教学参考。在选择和自编教材中,要避免学历教育学科制教材的旧模式,结合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发展,进行动态调整,开发出一批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的一体化的具有高技能人才培养特色的优秀教材。要加强教师、特别是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培养能胜任高级技能人才培训的既有专业理论水平,又有生产实习指导能力的“一体化”教师队伍。应吸纳能承担高级技能人才培训课程的优秀教师,建立专职和兼职相结合,校内和校外相结合,教学和生产相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高级技能人才培训的教师人才库,利用社会各方面人才,提高教学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