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06年在我省单独招生的通知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06年单独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劳社培就函[2006]3号文件精神,依据原国家教委[87]教学字(012)号文件,以及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06年单独招生工作的安排,结合我省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将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06年在我省单独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是经原国家教委批准的,属于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的一部分,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继续认真做好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要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工作,鼓励和推荐优秀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升学深造,开拓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升学途径。

二、凡辽宁省户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往届毕业生报名需持毕业证书、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在考试时提供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或劳动部门的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在省技校招生办注册的高级技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四年制本科专业。

三、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认真做好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实事求是,确保实际操作技能真正达到相应工种中级工(高级工)的考生参加考试,彻底杜绝入学后技能复试不合格的情况发生。对连续发生考生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今后将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安排对该校报名的考生进行技能考试。

四、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有关证明的原始件,经报名时确认后,要在考生所在学校和相关场所进行公示。

五、报名

报名时间:36日至47

报名地点: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研室(1208房间)

报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

咨询电话:024-22955242

人:吴阳

查询网址:http://www.lnvei.com/

六、考试

考试时间及科目:

67  上午 9:00-11:00 数学

          下午 3:00-5:30 语文

68  上午 9:00-11:00 物理

          下午 3:00-5:00 英语

69  上午 9:00-11:00 专业基础

考试地点:辽宁交通技术学院(沈阳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北四中路11

电话:024-31045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