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技工学校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辽宁省技工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标准》(辽劳社发[2006]26号),现将2007年技工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上半年各技工学校开展自查自检,各学校应根据自查自检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制定出整改的计划和措施。

二、各市教研室在各技工学校自检基础上对全市技工学校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结束后要进行评估工作总结,并将本市的评估工作总结于731日前报省技工培训教研室。

三、省技工培训教研室根据各市的工作情况和总结,对各市的1-2所技工学校进行抽检评估。

请各市技工培训教研部门提高对这一工作的认识,部署落实好这项工作。把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作为提高技工学校的教学质量,促进我省技工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抓好抓实。

2007-01-09